三亿体育温州网讯近日,平阳泽丰家园小区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小区业委会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就将绿化带铲平改造成水泥地,还要拿楼栋架空层做快递驿站,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记者在平阳泽丰家园看到,1栋2栋之间有一块空地,刚浇注的水泥地看上去还很新。业主李先生表示,此处不久前还是一片绿化带,却被业委会强行决议强行施工,推平成了水泥地。
“业委会在没有事前公示、没有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仅凭少数人员就作出决定,擅自破坏小区绿化,侵害大部分业主权益,这令我们十分气愤。”李先生出示了一份“业委会代表决议”三亿体育三亿体育,上面显示在10月21日,泽丰家园业委会召集各楼栋代表召开代表大会,“应到代表17人实到代表14人”。
决议中提到,小区1栋2栋间空地“因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绿化植物已经枯死,另小区居民反馈没有地方摆酒,希望小区解决这个问题”,“经业委会和楼栋代表商议决定将该处空地进行硬化处理,铲除枯死绿化”。李先生表示,10月5日拍下的照片显示,当时的绿化带绿意葱葱,怎么到了业委会眼中会成为“植物枯死”呢?决议中还提到“小区公共空地基本被绿化覆盖,儿童缺乏活动场所,将在该处安装体育娱乐设施”,李先生表示,小区中央绿化广场已经设置了儿童娱乐设施,并且是小区前一届业委会班子建设的,这样的改造有些无厘头。
业委会开会作出决定后,很快就叫来施工队,要对绿化带进行铲平。这时,李先生等业主才知道业委会有这么个计划,因为没有看到施工有相关的书面许可文件,李先生和部分业主极力反对,其间还叫来了相关部门人员,但都没能叫停施工。最后,不到一周时间,原本的绿化带就变成了一片水泥地。
在决议中,业委会和楼栋代表还决定在小区内开设快递驿站。起初,业委会计划将2栋1单元楼下的架空层进行分隔,整理出一间房屋,作为全小区大件快递收发驿站。对此,2栋的部分业主得知后进行了反对,认为在小区内部位置开设快递驿站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消防隐患。李先生认为,2栋架空层房间从一开始就并非小区配套设施用房,2栋业主在办房产证时也为此多交了一笔钱,该房间应该属于2栋业主的共同财产。
遭到2栋业主的反对后,业委会提出了新的方案:将快递驿站设置在5栋当前的物业办公室处,将物业办公室迁至2栋的架空层。对此,2栋业主认为该方案并无必要,物业办公室本身在小区建设时就有配套用房,没有必要通过迁移物业办公室占据架空层,给快递驿站腾位。
泽丰家园业委会主任陈先生向记者证实,该片水泥地确实计划用作居民摆酒,将来还计划增设篮球架。“泽丰家园属于安置房小区,老人很多,对于摆酒的需求比较大,所以我们需要在小区内整一块地出来给居民用。”
“在改造之前,我们开了多次业委会会议,征得业委会成员和楼栋代表的同意三亿体育,再向镇执法中队、社区报备。”陈先生出示了一份《关于泽丰家园小区空地改健身场地的报告》,由泽丰家园业主委员会发给昆阳镇执法中队,里面提到1栋2栋之间空地的现状以及申请“将该空地改为健身活动场所,同时作为业主摆酒场地之用”。报告的下方,盖着泽丰家园业主委员会、昆阳镇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昆阳镇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印章。
陈先生表示,施工前,他在凤凰社区党总支书记的带领下,咨询了住建、执法等相关部门,得到了同意的答复,并将业委会会议纪要与改造申请报告提交备案,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施工许可等书面文件。
关于决议未经过小区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一事三亿体育,陈先生说,实在难以收集到规定需要的60%以上业主的签字:“小区有一千多户业主,我们没有办法去全面地征集。但我们召集了各楼栋的楼栋代表开会,一定程度上也代表广大业主的意见。”陈先生也说,业委会于10月27日进行了施工公示,并在各楼栋1楼进行了张贴。
关于快递驿站,陈先生表示,目前整个小区的快递都放在南门入口处,由于没有雨棚遮挡,快递的保存环境比较恶劣,因此有必要设置一个快递驿站用于保存快递。考虑到2栋位于小区内部,若有快递车辆进出确实会存在安全隐患,业委会才提出将物业办公室迁移,将快递驿站设于偏小区外部的5栋处。在陈先生看来,2栋架空层的使用权应该属于整个小区,“如果2栋业主有不同意见,那可以向有关部门求证。”
平阳县昆阳镇新城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城社区下属还有凤凰社区,凤凰社区居委会才是直管泽丰家园的。据他所知,在该小区业委会开始施工之前,业委会成员去过住建部门咨询,住建部门也有人员到小区现场勘察,当时是得到住建部门的许可,“但这仅仅是口头上的,我没有看到相关的书面报告、批复三亿体育、许可等文件。”
至于绿化面积减少后是否还能达到小区绿化率的标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做过测量。
“我也了解到,在填平绿化带前,业委会没有向全体业主发起表决,而是由楼栋长和业委会成员讨论过,征求了部分业主的意见后作出的决定。”该工作人员这样说。
城市绿化的建设、改造涉及住建、资规、执法等多个部门,而对建设完成后的绿化监管职能主要在执法下属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游朝章表示,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与《温州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占用或者改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或者改变绿地的,实行就近易地绿化,并按照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即便是临时占用绿地,也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